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开封市陇海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医用干燥柜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LHYYHW-2026-01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本次招标控制金额:46000元
5、采购内容:供应室医用干燥柜1台(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及要求)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供货地点:开封市陇海医院指定地点
8.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10.质保期:≥3年
11.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自2026年1月以来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若符合免税条件等其他情况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证明的要求:
(1)投标设备为一类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该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2)投标设备为二类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该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投标设备为三类医疗器械时,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该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版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网页信用查询截图或经查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获取文件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4本项目应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政策,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评标委员会人数
5人
四、评标情况
(1)投标人一次报价一览表(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2)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
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当3≤F≤10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当10<F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4家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家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注:
①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数量少于应当入围定标候选人数量时,按实际数量入围定标候选人。
②若投标人报价出现并列则同时入围定标候选人。
③评标委员会以不标明排序方式向招标人推荐定标候选人。
推荐结果如下:

否决投标情况及原因:北京科创新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产品尺寸不符合要求。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
六、公示时间
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0日
七、发布媒介
本次定标候选人公示在《开封市陇海医院官网》上发布。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接受质疑或异议的方式为直接递交纸质文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封市陇海医院
地址:开封市禹王台区材料厂中街87号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方式:0371-22573278